中國房地產代理日本房地產
來源:亞洲購房網作者:亞洲購房網時間:2018/2/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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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本開設房地產中介機構必須具備三個條件:首先,從事其他行業的公司增加了房地產中介業務,在開始申請房地產中介業務之前結算業務賬戶必須盈利。
二是聘請全職房地產交易專員,全職在公司工作。原則上,房地產企業每5人需要一個房地產交易專家。
第三,房地產中介機構必須拿出1000萬日元(1元或16日元)的營業利潤率,由當地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保證金管理,中介機構在發生舞弊等違法行為時,才會讓客戶蒙受損失,法律局局長將保證金直接支付給客戶,然后進行法律程序。
如果中介銷售價值1億日元的房地產,按3%的規定可以收取中介費,即300萬日元的中介費。營業額為1000萬日元,相當于成交價值超過3億的房地產。這只是一個罰款。違反“住房和建筑物交易法”等法律的中介機構也將受到停業和吊銷執照等行政處罰。
對于國內中介機構喜歡協助賣方開啟陰陽合同稅務詐騙等違規行為,日本的住宅建筑交易法對中介約束非常嚴格。一旦發現合約的制定,肯定會吊銷執照。由于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建筑業的財產買賣法,而且違反了合同法等法律,是一種犯罪行為。所謂陰陽合同,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同一問題的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內容的合同,合同分為內部和外部,內部份額為逃避國家稅收為目的的外部真正的意義表達的份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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